【導讀】世界各先進城市對在街區任意設置零攤賣點,絕對是明令禁止的。老百姓明白這個道理。雖然這樣,我們也還要加大宣傳力度,廣而告之,使之深入人心,才能取得長久效果。
昆明市“城鄉清潔工程”領導小組公布了《關于在絕對禁止區域內開展占道經營整治行動及在其他區域做好引攤入市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及《昆明市主城區占道經營絕對禁止區域名錄》,確定了主城五區及三個開發(度假)區內的59條城市主次干道(部分道路涉及多個轄區)和部分區域為占 道經營“絕對禁止區域”。昨日起,“絕對禁止區域”內嚴禁擺攤設點、占道經營,違者將被取締并實施嚴格處罰。
《名錄》公告:經市“城鄉清潔工程”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主城五區及三個開發(度假)區內的59條城市主次道路及主城區范圍內的城市廣場、商 業步行街,各醫院、學校、駐昆部隊、各級行政機關、窗口服務單位、旅游景點、公園等單位門口被列為占道經營“絕對禁止區域”。自公告之日,即昨日起,在劃 定的“絕對禁止區域”內嚴禁擺攤設點、占道經營。一經發現,將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予以取締,并按相關法律法規實施處罰。
《方案》要求,按照“市統籌、區實施”的管理模式,聯合各級各部門的力量,對全市各類非法占道經營行為進行大規模、連續式、高強度的專項整治。
對劃定的主次干道、廣場、窗口單位地段、學校、醫院周邊及大型商業中心地段等絕對或相對禁止區域開展占道經營專項整治行動,對各類違法占道經營行為實施嚴格管理,堅決取締。
有條件的轄區在相對禁止區域(即占道經營對市容影響較小的街道),要合理引導,按照限時間、限區域、限經營項目和環境衛生管理規范的要求, 指導街道辦事處和鄉、鎮政府,確定1至2條街道作為引攤入市街區,把分散的攤點引導在指定區域集中經營和管理,定人值守監督,形成有一定特色的“特色街區”。
各區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在不影響市民正常生活的前提下,在引導區域(即背街小巷、城郊結合部或經過長時間形成的傳統市場、不影響市民正常生活的區域)及城區部分日間使用、夜間空置的場地或支次路、背街小巷等區域開辟經營場所、合理確定引攤入市點位,方便市民生活。
《方案》提出,可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的思路,采取委托管理等方式,將“引攤入市”逐步推向市場,由具備資質資格的公司負 責經營“引攤入市”市場,在與入市個私經營者協商的前提下,制定收費方案,收取一定費用,用于做好“引攤入市”市場日常管理服務工作。
據悉,8月1日至8月15日為堅決清理取締階段,將重點對違反規定占道經營情況進行整治并實施嚴格處罰;8月15日以后為占道經營整治長效 管理及引攤入市階段,在組織占道經營整治的同時,轄區組織各街道辦事處按照絕對禁止區域、相對禁止區域和引導區域三類區域進行管理。在不影響市容環境的路 段和區域選址,在調查研究、征求周邊群眾意見和做好聽證、宣傳工作基礎上,實施引攤入市。
主城禁止擺攤道路五華轄區內(15條) 東風西路、人民中路、人民西路、青年路、西昌路、一二一大街、南屏步行街、翠湖環路、三市街、正義路、環城西路、環城北路、金碧路、龍泉路、金色大道 盤龍轄區內(14條) 北京路、拓東路、人民東路、白塔路、白龍路、穿金路、環城東路、環城北路、龍泉路、金色大道、北辰大道、園博路、白云路、灃源路 官渡轄區內(11條) 北京路、環城南路、環城東路、春城路、拓東路、國貿路、民航路、人民東路、東風東路、彩云北路、廣福路 西山轄區內(12條) 興苑路、環城南路、環城西路、西昌路、金碧路、人民西路、海源南路、前興路、廣福路、日新路、前衛西路、青年路(南壩路、巡津街) 呈貢區轄區內(5條道路1個片周邊城市道路) 興呈路、古銀路、雙龍路、駝峰街、彩云南路、市級行政中心周邊道路 度假區轄區內(9條) 滇池路、迎海路、觀景路、紅塔東路、紅塔西路、怡景路、金柳路、興體路、湖濱路 經開區轄區內(3條) 昌宏路、順通大道、春漫大道 高新區轄區內(4條) 科光路、科開路、海源北路、海源中路
(昆明日報 記者孫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