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決貫徹《云南省滇池保護條例》
為推動滇池治理三年行動計劃及三大任務的順利實施,昨日,市委、市政府辦公廳聯合下發了“關于成立昆明市滇池治理問責工作組的通知”(下稱 “通知”)。我市將成立昆明市滇池治理問責工作組,針對滇池治理進行督促檢查,今后工作不力的責任單位負責人將被約談整改,并嚴肅執紀問責問效,若有違反 黨紀政紀的,紀檢監察機關將立案查處。
通知指出,為推動滇池治理三年行動計劃及三大任務的順利實施,將加大對滇池治理各項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檢查督促,并成立由市委副書記、市紀 委書記應永生任組長的滇池治理問責工作組,工作組下設辦公室在市紀委(市監察局)。按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市委及市政府目督辦每月將對滇池治理工作目 標任務和時間節點進行梳理,提出需要監督檢查的工作,組織人員進行現場檢查和明察暗訪,查找各相關責任單位是否存在推諉扯皮、推進不力、行動遲緩、未按時 限要求完成目標任務等情況,并根據檢查發現的問題,厘清責任,提出問責處理意見報工作組辦公室。工作組辦公室會對市委目督辦、市政府目督辦提出的問責處理 意見檢查核實后進行分析匯總,形成問責工作報告報領導小組,并按領導小組的決定辦理落實。
通知要求,市委及市政府目督辦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情節輕微的,要督促其整改;情節嚴重的,可直接約談或提請問責工作組組長、副組長約談相 關責任單位負責人,推動工作落實。對應予問責的,工作組將嚴格按《昆明市領導干部問責辦法》、《昆明市入湖河道綜合整治工作問責規定》等我市相關問責辦法 和制度規定,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處理。責任人不能勝任現職的,將按干部管理權限,由組織人事部門對責任人進行崗位調整或改任非領導職務; 責任人違反黨紀政紀的,紀檢監察機關將立案查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記者 杜仲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