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加快城鎮化進程,是云南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大戰略和必然趨勢。為充分挖掘和利用好云南的資源優勢,促進旅游業發展與城鎮建設有機結合,推動旅游小鎮開發建設,創造云南經濟社會發展的新亮點。特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加快開發建設旅游小鎮,對云南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加快開發建設旅游小鎮,有利于推進城鎮化步伐,豐富城鎮類型,是我省城鎮發展的新路子。目前,我省城鎮化率僅為28.1%, 遠低于全國平均水平,與全國同步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必須加快城鎮化步伐,提高城鎮化水平,推進城鄉經濟協調發展。發揮云南人文歷史及自然景觀資 源優勢,加快旅游小鎮發展,可以增強旅游小鎮的吸引力,調動全社會參與小城鎮建設的積極性,以各種資源和要素的有效聚集,促進小城鎮建設,并通過旅游小鎮 的建設創新城鎮建設和發展的模式,帶動我省各類特色城鎮的建設,推動全省城鎮化的快速發展。
(二)加 快開發建設旅游小鎮,有利于使云南優勢資源顯性化,是旅游業發展新的增長點。我省旅游資源豐富,旅游業的持續快速發展,對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 意義。進一步加快我省旅游業的發展,必須創新思路,不斷培育新的旅游熱點。通過在交通條件便捷、自然景觀獨特、歷史文化和民族傳統文化資源豐富的村鎮建設 旅游小鎮,可以使旅游資源顯性化,形成旅游新亮點,豐富我省旅游品種,增強云南旅游吸引力,為旅游業發展注入新的活力,形成新的增長點。
(三)加 快開發建設旅游小鎮,有利于保護歷史文化,是發展文化產業的新載體。云南民族歷史文化資源豐富,保護和利用好珍貴的歷史文化資源,是我省建設民族文化大省 的重要內容。通過建設旅游小鎮,可吸引社會資金的投入,更好地挖掘、整理我省豐富的風景名勝資源、歷史文化資源和民族文化資源,使其得到有效保護。通過這 些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提升城鎮建設和旅游業的文化內涵,可以使旅游小鎮成為旅游業和文化產業發展的新載體,促進旅游業與文化產業有機結合,共同發展,使 我省遍布城鄉各地的文化資源優勢更加充分地轉化為產業優勢、經濟優勢。
(四)加快開發建設旅游小鎮,有利于破解“三農”難 題,帶動城鄉經濟發展,是促使群眾致富的新措施。旅游小鎮的發展,可增加新的就業崗位,為農村富余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創造條件,促進農業和農村產 業結構的調整,并帶動農村第三產業的迅速發展,使農村經濟得到繁榮、農民收入得到增加、農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同時,旅游業的發展,可以促進城鄉之間的溝 通,帶動人流、物流和信息流的合理流動,促進城鎮建設與區域經濟發展,實現城鄉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
二、進一步明確開發建設旅游小鎮的思路
(一)總體要求。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推進和諧社會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加快發展;貫徹“政府引導、企業參與、市場運作、群眾受益”的 方針,強化旅游小鎮開發建設中政府的引導和服務職能,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調動企業參與開發建設的積極性,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資格局; 帶動農村和城鎮的發展,改變進城農民生活方式和思想觀念,提高城鎮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居住環境;使旅游小鎮開發建設在推動全省城鎮化進程中發揮重要作用。
(二)發展目標。通過推進旅游小鎮的開發建設,形成一批主題鮮明、交通便利、服務配套、環境優美、吸引力強,受廣大旅游者歡迎的觀光旅游、度假休閑的新型小城鎮;使一批發展勢頭好的旅游小鎮成為“云南省旅游名鎮”,并在國內外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使云南獨特的民族文化和地方歷史文化資源得到更好地挖掘、保護和利用。
(三)基本原則:
——堅持按市場經濟規律運作。在充分發揮政府協調、組織、服務作用基礎上,積極引入市場機制,廣納社會資金參與建設,探索出一條政府組織引導,依靠市場機制建設旅游小鎮的路子,使市場機制在推進城鎮化進程中發揮基礎性作用。
——堅持企業參與為主。在自愿的前提下,鼓勵、支持企業參與旅游小鎮基礎設施建設和其他經營項目的開發建設,并在旅游小鎮的開發建設和經營中獲得應有的回報。
——堅持使群眾得實惠。通過開發建設旅游小鎮,帶動地方經濟的發展,讓農民群眾獲得更多的進城就業機會,增加收入,享受更好的居住環境和發展條件。
——堅持保護與開發并重。強化“保護是前提、開發是關鍵、發展是目的”的思想,正確處理保護與開發的關系,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關系,保護、管理和利用好民族歷史文化,不以破壞旅游小鎮歷史文化和古建筑為代價,謀取一時的經濟效益,使文化保護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堅持突出特色、張揚個性。要突出地方民族文化特色和歷史文化特色,體現鮮明的民族性和獨特性,以增強旅游小鎮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分類建設。旅游小鎮的開發建設要“全面動員、分類指導、分步實施”,根據資源條件、地理區位和市場發展潛力,我省旅游小鎮開發建設分三種類型進行。
1.保護提升一批。對已形成一定規模和有一定影響力的旅游小鎮,要進一步搞好環境整治,完善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配套建設,挖掘提升文化內涵,提高管理水平,使其做精、做優、做強。
2.開發建設一批。對具備開發條件的村鎮,采取有力措施,加快開發建設,使其盡快形成規模,并成為旅游業發展和城鎮化建設的新亮點。
3.規劃準備一批。對旅游、文化資源豐富,發展潛力明顯,但目前尚不具備開發條件的村鎮,要抓緊編制建設規劃,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創造條件,適時納入開發建設。
三、突出重點,做好旅游小鎮開發建設工作
(一)加 強城鎮規劃,強化規劃龍頭作用,以規劃帶動旅游小鎮的建設。在充分考慮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旅游資源特點的基礎上,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因地制宜,高標 準、高起點編制保護與開發利用規劃,用規劃指導旅游小鎮建設。規劃編制要結合當地實際,突出地方特色和民族風格,張揚個性,確保旅游小鎮原有風貌的真實性 和完整性。保護與開發利用規劃需經省政府研究室和省建設廳組織評審通過后,方能納入實施。保護與開發利用規劃要覆蓋城鎮總體規劃范圍,確定保護目標和保護 重點,明確歷史文化保護區、文物保護范圍、建設控制區域,對保護區內建筑物、構筑物高度、體量、外觀等作出規 定。要突出抓好重點地段、重點保護區的街道設計,以及各個片區的用地布局和基礎設施、公共設施配置,強化城鎮歷史文化和建筑風格保護與延續。規劃的編制要 在政府的指導下,充分發揮企業的主導作用,廣泛聽取社會和當地群眾的意見。強化規劃的長期性和穩定性,維護規劃的法律地位和權威性,使規劃的指導作用和規 范作用得到充分發揮。
(二)加大對外開放力度,以開放的思維方式建設好旅游小鎮。積極探索和創新建設資金籌集的方式和途徑,引入市場機制,為旅游小鎮的建設提供穩定可靠的資金來源。改變城鎮建設由政府包攬的做法,樹立“誰投資、誰所有、誰管理、誰收益”的 理念,進一步創新投資體制和機制,消除城鎮建設發展中的體制障礙,構建以政府為導向,企業為主體,廣泛吸收社會資金參與旅游小鎮建設的多元化投融資體制, 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要放寬市場準人,改善招商引資環境,吸引省內外投資者參與旅游小鎮開發建設,以緩解旅游小鎮開發建設資金短缺的矛盾。要大力引進經濟 實力強、發展前景廣的企業到旅游小鎮興辦產業,實現產業聚集,增強旅游小鎮的活力。
(三)高度重視和保護好民族歷史文化資源,在保護基礎上實現合理開發利用。旅游小鎮特有的民族歷史文化資源,具有不可再生性,一旦遭到破壞,就難以恢復。繼承和保護好這些獨特的文化資源,是旅游小鎮開發建設的重要內容。要按照“保護為主、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 思路,堅持嚴格保護與合理利用并重的原則,正確處理保護與利用、長遠利益與眼前利益、整體利益與局部利益的關系,避免過度開發對歷史文化資源及其環境造成 破壞,杜絕以破壞性開發謀求經濟利益的做法。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統籌規劃,依法管理,建立保護與開發的良好機制,促使旅游小鎮在保護中得到開發利用, 在開發利用中得到較好的保護。
(四)加 強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建設,提升旅游小鎮發展能力和綜合服務能力。良好的基礎設施和服務配套設施,是旅游小鎮吸引旅游者的重要保證。要突出抓好旅游小鎮公 用基礎配套設施建設,重點抓好鎮區道路網絡、供排水網絡、電力、通訊、污水及垃圾處理和各類市場、生活文化等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提高配套程度和綜合服務功 能,夯實發展基礎。以滿足游客需求為導向,以提升服務能力為目標,結合發展需要,高、中、低檔相匹配,大、中、小型相協調,加快建設餐飲、住宿、停車場等 旅游服務設施,提高游客接待能力,為游客提供安全、舒適、優質的服務,提升旅游小鎮服務質量和水平。
(五)搞好旅游小鎮建筑和街道的修復完善,形成完整、獨特的風格。加大對旅游小鎮中與傳統風貌不協調的建筑和街道的清理整治力度,加強對居民建房的引導和管理,規范小鎮沿街門面房屋特色和風格,杜絕與小鎮風貌不協調建筑物的出現。按照“修舊如舊、保護原貌”的原則,旅游小鎮建筑和街道的修復,要體現地方特色,展現出鮮明的民族性和獨特性,新建、改建、擴建的建筑項目,要與其民族特色和歷史風貌相協調,建筑規模和風格,要與周圍景觀相協調,增強旅游小鎮的觀賞性。
(六)加 快地方特色旅游商品開發和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進一步提高產業層次。增強旅游商品開發意識,通過挖掘和開發既有地方民族文化內涵,又有觀賞實用價值,便于 攜帶,紀念性強的旅游商品,以豐富多彩的旅游商品滿足游客的需求。要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特色旅游商品的開發、生產和銷售,重點扶持有一定 經營規模和市場開拓能力的旅游商品生產或銷售企業。認真落實扶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切實加大對非公有制經濟的支持力度,通過加強服務、簡化 辦事程序、減輕企業負擔等措施,鼓勵、支持、引導各種所有制企業進鎮投資興業,將其培育成旅游小鎮建設的主力軍,擴大城鎮產業規模,完善城鎮產業體系。
(七)加強旅游文化景觀的開發、建設,增強旅游吸引力。本著“重挖掘、創特色”的 原則,把旅游景觀的開發、建設作為建設旅游小鎮的突破口,積極整合鎮內的旅游文化資源,在打造精品上下功夫,實施精品名牌戰略。積極鼓勵民間資本采取獨 資、合資、合伙等多種方式參與旅游文化景觀的開發、建設。重點開發內涵豐富、品牌突出、特色鮮明、富有個性的景觀,并健全配套設施,提高旅游景點的觀賞 性、參與性和娛樂性,提升旅游景點的檔次,打響特色旅游品牌,提升知名度,增強旅游小鎮吸引力。
(八)搞 好環境治理,塑造良好的旅游小鎮形象。旅游小鎮要樹立依法管理城鎮的觀念,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投入,完善環境衛生和綠化、美化設施的配套建設,推進旅游小 鎮城鎮維護管理體制改革,向社會公開出讓小鎮街道和公廁等環境衛生的保潔權,提高旅游小鎮的保潔質量。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大對小鎮環境衛生和環境污染的 整治力度,積極開展主要街道的綠化、美化工作,改善鎮容鎮貌。社會管理機構和人員要不斷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為游客提供優質服務。
四、采取積極措施,促使旅游小鎮開發建設盡快取得實效
(一)完善土地使用政策,提供土地保障。旅游小鎮開發建設需要的土地,以盤活存量土地和現有的建設用地為主。小鎮建設需要的新增農用地轉用指標,納入各州(市)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統籌安排,用地審批納入城鎮建設用地統一管理,省、州(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在用地審批方面給予優先安排。
完 善農村土地承包制度和流轉制度。對進入小鎮生活居住的農民,村集體不收回其原有承包土地經營權,并允許其原有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有償流轉,除本人應負擔的稅 費外,不增加其他稅賦。嚴格限制分散建房的宅基地審批,鼓勵農民進鎮購房或按規劃集中建房,原宅基地復耕后,所節約的宅基地用地指標可置換用于小鎮建設用 地。
(二)落 實好各項稅、費減免政策。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已出臺的西部大開發、支持鄉鎮企業發展、鼓勵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加快縣域經濟發展、推進城鎮化進 程、培育旅游產業和農業產業化發展的相關稅費優惠政策,讓參與旅游小鎮開發建設的企業平等享受到更多的政策扶持。同時,要積極清理亂收費和不合理收費行 為,減輕企業或經營者負擔。
(三)進 一步落實戶籍制度改革措施,為人口聚集創造條件。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加快城鎮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有關精神,加快實施城鄉統一的居民戶籍管理制度,全面取 消旅游小鎮農業戶、非農業戶及其他類型戶的劃分和各種涉及戶籍變更的收費,降低農民到小鎮落戶的門檻。凡愿意進鎮落戶的農民,征得管理部門同意后,均可根 據本人意愿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并在子女入學、參軍、就業、福利補貼、社會保障等方面與城鎮居民享受同等待遇。通過戶籍制度改革,鼓勵農民進鎮經商、就業居住,擴大小鎮人口聚集,拉動市場消費,解決小鎮有街無市、有市無店、有店無人的問題。
(四)改革行政管理體制,下放部分管理權限。積極探索適合城鎮建設特點的新型城鎮管理體制,逐步理順州(市)、 縣、鎮三級政府間的關系,下放部分縣級經濟和社會管理權限。根據城鎮建設需要,給予旅游小鎮部分縣級經濟管理權和審批權,促進小鎮建設的順利推進。適當放 寬旅游小鎮工商、稅務、公安等部門的權限,為外來人員和農民在鎮內投資開發和就業創造良好條件。進一步簡化企業及居民建筑設計審批手續,降低相關費用,賦 予旅游小鎮建設部門縣級相應的管理權和審批權。
(五)研究策劃旅游小鎮主題形象,加強包裝、宣傳和推薦工作。各州(市)、 縣政府要根據各旅游小鎮個性鮮明的民居建筑、奇特的自然景觀、悠久的歷史文化特色等特點,精心策劃能反映和提升小鎮知名度的主題形象。創新旅游宣傳促銷活 動的方式和方法,積極舉辦或參加各種形式的旅游推薦會、說明會、展覽會等活動,有重點、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好整體形象宣傳和聯合促銷,營造健康濃郁的特 色旅游氛圍,拓展省內外旅游客源市場,吸引和招攬海內外的游客。
加強新聞媒體對旅游小鎮開發建設的宣傳報道。鼓勵新聞媒體配合旅游小鎮的建設進行系列宣傳,開設專題宣傳節目和欄目。同時,邀請國內外的主要新聞媒體前來考察、采訪和報道,不斷提高旅游小鎮在海內外的知名度和吸引力。
(六)改進服務方式,認真做好對進入旅游小鎮開發建設企業的信貸支持工作。各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應按照“靈活、方便、安全”的原則,創新金融產品,改進服務方式,完善信貸管理辦法,簡化貸款手續,依法建立和完善融資擔保體系,推行動產抵押、權益抵押、土地使用權抵押和旅游門票權質押等擔保形式,方便企業獲得貸款,擴大融資規模。
(七)整 合政府部門資源,加大資金支持力度。為推進旅游小鎮發展,從今年起,省政府分別從全省的項目貼息資金、旅游市場開拓資金和城鎮規劃資金中安排一定額度,專 門用于旅游小鎮開發建設項目貼息、規劃補助和市場營銷等,以發揮政府引導性資金投入帶動作用,調動社會資金投資建設旅游小鎮的積極性。各級政府也應安排相 應的扶持資金,專項扶持旅游小鎮的發展。
(八)加 強領導,以實際行動推進旅游小鎮開發建設。加強對旅游小鎮開發建設工作的領導和組織協調。由省政府領導牽頭,有關部門參加,成立云南省旅游小鎮開發建設指 導協調領導小組,統一負責旅游小鎮開發建設的組織指導和統籌協調工作,及時解決建設旅游小鎮中的重大問題,督促檢查規劃和有關方針政策的實施。
各 有關部門要進一步轉變作風,增強服務意識,加強協調配合,確保旅游小鎮開發建設的順利進行。發展和改革部門要把旅游小鎮的基礎設施建設、重點旅游項目建 設,納入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統籌安排;建設部門要加強對旅游小鎮規劃的指導,認真審核、把關,并幫助做好街道整治、風景區管理等工作;旅游部門要 加強旅游宣傳促銷工作;交通部門在規劃建設交通設施時;應統籌各方面資金,加快旅游小鎮對外連接的交通建設。公安、工商、物價、衛生部門要加強安全、物 價、市場秩序、食品衛生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其他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能,積極支持旅游小鎮的建設和發展。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二OO五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