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檢測市場管理,規范檢測市場秩序,建立完善建筑市場自律機制,促進檢測市場規范、健康有序發展,依據省質監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十個部門聯發的《關于在全省開展2011年“質量月”活動的通知》要求,現決定對昆明片區檢測市場進行專項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昆明市范圍內具有見證取樣檢測資質的檢測機構。
二、檢查內容
(一)對商品混凝土、鋼材、砂漿的檢測結果是否符合規范,對相應項目的檢測檔案管理是否規范、檔案是否完整齊全。
(二)檢測機構和從業人員是否具備相應的能力、資格。
(三)是否存在超資質承接業務、靠掛等現象。
三、檢查時間
第一階段:2011年10月20日至24日。各檢測機構對照檢查內容認真開展自查,于10月25日前將書面自查報告根據屬地原則,省屬檢測企業報送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筑市場監管處,昆明市市屬企業報昆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第二階段:2011年10月25日至10月30日為抽查階段。我廳將組織檢查組對各機構進行抽查。檢查方式為:
(一)聽取匯報。聽取檢測機構自查階段的情況匯報及整改意見。
(二)查閱資料及現場檢查。檢查組抽查檢測機構相關資質證書、人員資格證書、合同等資料。
四、要求
(一)請昆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派專人配合此項工作,組織各檢測機構開展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二)我廳將對存在問題較多管理混亂的檢測機構進行通報處理,情節嚴重的將暫停承攬業務。
附件:1.建設工程檢測機構自查表(一)
2.建設工程檢測機構自查表(二)
二O一一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