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準備以下文件:
1)外經貿主管部門批準的《進出口批文》和《資格證書》;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3)征稅部門核發的《稅務登記證》;
4)退稅部門核發的《退稅登記證》;
5)退稅部門核發的《辦稅員證》。
第二步,企業將以上文件的復印件,連同辦理稽核申請報告報省外經貿廳計財處辦理退稅稽核備案手續。
出口退稅稽核資料
1、辦理出口退稅的條件:
A、必須具備進出口經營權、有實際出口業績;
B、必須屬于增值稅、消費稅產品征稅范圍的產品且按規定繳納了相應的增值稅、消費稅;
2、退稅憑證;
A、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聯);
B、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
C、稅收(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
D、外匯核銷單;
E、出口發票。
以上單證(正本)經廣州市國家稅務局進出口稅收管理分局預審通過后按順序裝訂成冊,連同《出口退稅匯總申報表》、《退稅進貨明細表》、《退稅申報明細表》、《出口退稅稽核單》,辦理退稅稽核手續。
云南省辦理出口退稅的手續